所谓“一白遮百丑”,现在各位爱美的小姐姐为了让皮肤变好、变白都会选择上美容院进行皮肤护理,什么面部皮肤“基础补水护理”、“皮肤代谢能量护理”、“面部极速密集祛斑护理”等等,项目名字取的越高端,价格往往越贵。但是究其根本,当中有多少技术含量往往不得而知,并且有些小姐姐皮肤美容护理以后不仅没有变好,反而变得红肿过敏,更有甚者甚至毁容。有些美容院在面对质疑时甚至会大言不惭的解释这是皮肤排毒的正常现象,只要坚持疗程就会变好。殊不知约到后面越糟糕,最终演变成慢性皮炎、湿疹等皮肤疾病。当顾客与美容院发生争议时,美容院往往会推卸责任,表示顾客最初来护理皮肤的时候就有皮肤疾病,并非他们的原因。那么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各位应该如何维权呢?让我们来看一则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年发布的典型案例:
2015年8月29日,原告黄某娣与被告六安市某某化妆品专卖店经营者张某梅签订协议,接受被告某某专卖店为其提供祛斑美容服务,并为此支付服务费4000元。被告承诺:通过美容祛斑,原告面部存在的黄褐斑等瑕疵,可达到98%及以上的祛除。但原告黄某娣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并未能达到预期祛斑效果,同时原告还反复产生严重不良反应:面部发红、发紫、出 现水泡。原告质疑,被告即让其暂停使用产品,自行修复一段时间,大约两三个月症状消除,被告又继续为其“治疗”。如此重复了4次。2016 年10月,被告某某专卖店经营者张某梅向原告出具《保证书》,承诺:“在2个月左右,让脸排毒(作者最恶心听到“排毒”等字样,这不是在强奸智商么)到自然状态,若不满意,全额退还治疗费,在本店免费治疗。若是一品莲祛斑导(直)致皮肤受损,本店负责。”2017 年2月23日,原告前往六安市人民医院门诊治疗,经诊断,原告面部为“瑞尔黑病变”。2017年2月27日,原告申请至安徽皖西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黄某娣目前遗留面部自额部向下至下颌部见色素沉着,呈淡褐色,压制不褪色,色素沉着面积占面部面积的90%,达80% 以上,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六级伤残。
那么综合本案,其实有两个争议焦点:第一,被告销售的是否为不合格产品;第二,原告的面部损害与使用被告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美容服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要解决这两个争议焦点,我们来看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 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 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而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五条至第十五条对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标识内容包括,化妆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净含量、全成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等。该《规定》同时明确了具体标注形式,第十七条规定:“化妆品标识不得与化妆品包装物(容器)分离”;第十八条规定:“化妆品标识应当直接标注在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包装)上”。而本案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被告在为原告“治疗”期间,使用的产品主要是“一品莲祛斑液”和“一品莲保养液”。“一品莲保养液”为25ml装的瓶装液体,包装瓶瓶身,仅标注了“一品莲保养液”和“本品不对外销售”等字样,再无其他标识。所以,本案被告某某专卖店销售的“一品莲保养液”的包装标识存在明显的瑕疵,产品质量是否合格有待进一步证明,但被告并未就此予以举证说明,所以应该认定涉案的化妆品为质量不合格的化妆品。而被告作为专门从事化妆品销售和美容服务的企业,应当具有辨别产品是否合格的能力,明知产品不合格而销售,应该认定销售欺诈,所以法院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支付商品及服务对价的三倍12000元予以了支持。
而关于原告的损伤与使用被告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美容服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的问题。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原告在使用被告销售的产品、接受被告提供的美容服务后,产生严重不良反应,面部发红、发紫、出现水泡。原告质疑,被告即让其暂停使用产品,自行修复一段时间,大约两三个月症状消除,被告又继续为其“治疗”。如此重复了4 次。上述事实能够初步证明,原告的损害与使用被告销售的产品和接受被告提供的美容服务存在因果关系,而被告又没有举出证据证明损害不是因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 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举证证明因食用食品或者使用药品受到损害,初步证明损害与食用食品或者使用药品存在因果关系,并请求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食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能证明损害不是因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的除外。”所以法院对于被告提出原告应当对因产品导致其损害承担举证责任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原告的损害与被告销售的不合格产品、提供的美容服务存在因果关系,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由此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本院予以支持。最终本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合计三十多万元。
所以大家要注意,遇到相类似的情况的时候,只要顾客可以初步证明自己皮肤受损与美容院护理有因果关系,而美容院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没有因果关系的,法院一般都会支持原告的索赔主张。
LV品牌的魅力在全世界奢饰品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经过一个世纪的艰苦岁月的打磨,全世界的王后公主、达官贵人、亿万富翁、影视明星、超级模特,都以拥有路易·威登的箱包为自豪。在亚洲的受欢迎程度甚至远超欧美,特别日本更是为之疯狂。有人甚至把LV的包包当做艺术品进行收藏,但是也有很多人也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态度,不管怎样,每个人的审美观都不同,再次我也不做过多表述。
这样的信心源自于企业的业绩数据。2022年,东方精工实现整体营业收入约38.93亿元,同比增长10.44%,在佛山一众上市公司当中颇为亮眼。另一组数据是,东方精工2022年国内外业务主体的年度接单金额累计约54.04亿元,同比增31%,为多年来公司获取订单金额最多的年份。为进一步满足下游市场增长需求,目前东方精工规划在海外和国内多个区域进行产能扩张。其中在瓦楞纸设备方面,东方精工计划在意大利购买土地并进行厂房扩建。而在国内,东方精工子公司Fosber亚洲也将在狮山镇建设新瓦楞纸板生产线智能化工厂,产能将在
近日,一位美妆博主对雅诗兰黛上海公司提起诉讼,理由是该集团旗下产品海蓝之谜宣传并不存在的修复功效、欺骗消费者。海蓝之谜也因为此事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占据了话题C位。海蓝之谜是雅诗兰黛旗下的高端产品,在过去为雅诗兰黛集团贡献了大部分收入。根据雅诗兰黛公布的2018财年年报显示,护肤品部分销售额同比增长24%至55.95亿美元,按品牌划分,雅诗兰黛,海蓝之谜和倩碧等品牌是增长的最大贡献者。营业收入方面,雅诗兰黛和海蓝之谜是主要带动者,其中,海蓝之谜的年销售额超过了10亿美元。
一季动画片的底价是一千万,无上限,而且钱还是按秒算的。然而现在是最为重要的事情是《京剧猫》和璀璨星空公司能否能度过这次的难关呢?“各位亲爱的猫民,有个非常不太好的消息!!抱怨更新的这几集时间短的原因是:官方已经尽力了,璀璨星空是真的没有钱了。”这一季本来就是背水一战,就连宣传片都没钱做。假如这一季再没有资金,再没有热度,京剧猫就真的没有了。有人就会问了,那《霸王折》是怎么回事?其实《霸王折》是已经做好了,但是因为官方没钱,所以现在未能上映。
浪琴在国内的知名表很高,估计劳力士之后就是浪琴了。那么浪琴是哪个国家的呢?相信很多人也知道,不过也只是道听途说而已,如果有一天,有人说浪琴手表是日本的,那么你可能也就信了,因为你没有了解过浪琴。 浪琴是哪个国家的呢?我们还是从它的历史来谈起。谈到浪琴的历史,我们百度找资料也是可以的,不过在官网查找就更好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使用化妆品保养也成为一种常态。下面我们看看十种化妆品品牌:雅诗兰黛(estée lauder)雅诗兰黛是一家美国化妆品公司,成立于1946年。该公司的产品包括面部护理、彩妆、香水等。estée lauder品牌的产品以高品质和抗衰老效果而闻名。兰蔻(lancome)兰蔻是一家法国化妆品公司,成立于1985年。
注册新加坡公司,而又满足相应的条件后,即可以移民新加坡。且新加坡距中国约5个小时的飞行距离,极大的方便了需要兼顾打理新加坡与中国两地生意的商人群体。新加坡(Singapore)是一个美丽的国家,拥有世界一流的港口和国际机场,是具备完善发达的商业、旅游、通讯、金融、教育的自由经济体系。廉洁高效的政府及优惠灵活的税收政策,使之今日新加坡,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金融中心、贸易中心和科技中心。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纷纷在新加坡设立公司或开设办事处,以作为亚太区域总部或业务管理中心。新加坡俨然已成为企业走向世界
JackJones&Only&VeroModa都是属于丹麦BESTSELLER集团旗下的主要品牌,也就是说他们都是同属于一家公司。在中国,公司主要经营ONLY、JackJones 和VeroModa三个品牌,2008年,selected也进入中国,中国公司经营四个品牌。从1996年进入中国,公司成长迅速,目前已拥有近400家直营店和300多家代理店。
首先,在皮肤接触了一些过敏原,比如化妆品、毛发、花粉等物质后,这些物质可以对皮肤产生不同程度的刺激,刚开始患者可能不会有很明显的感觉,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患者就会表现出皮肤瘙痒,像是被蚊虫叮咬了一般;常见的皮肤疾病,无外乎会表现出皮肤红肿、破溃、出现斑点或者疹子之类的。但是,不同的发病机制导致的皮肤问题,还是会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别。关于过敏性皮炎,在临床上的典型表现是这样的。
曹竹平认为,首先创始人故事是真实的并不代表雅诗兰黛的产品一定具有修复功能,LAMER的广告是针对不特定主体的,对某个人有修复功能不意味着对全世界的消费者、使用者都有修复功能。第二,皮肤的修复功能需要经过医学的鉴定,LAMER是作为化妆品而不是药品来销售,某个产品的修护功能并不能通过一个故事来证明,即使没有大量的临床试验也该有科学鉴定和检验;如果产品是在国内销售,应该有国内的权威机构来证明其有修复功能,否则就是品牌在自说自话。
辽宁化妆品公司都有哪些(探寻辽宁美丽传奇,哪些化妆品公司成为焦点)
近日,一位美妆博主对雅诗兰黛上海公司提起诉讼,理由是该集团旗下产品海蓝之谜宣传并不存在的修复功效、欺骗消费者。海蓝之谜也因为此事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占据了话题C位。海蓝之谜是雅诗兰黛旗下的高端产品,在过去为雅诗兰黛集团贡献了大部分收入。根据雅诗兰黛公布的2018财年年报显示,护肤品部分销售额同比增长24%至55.95亿美元,按品牌划分,雅诗兰黛,海蓝之谜和倩碧等品牌是增长的最大贡献者。营业收入方面,雅诗兰黛和海蓝之谜是主要带动者,其中,海蓝之谜的年销售额超过了10亿美元。
无论对于OFI还是DPAM来说,此次合资公司都是首次进入亚洲市场。新曦由法国资管公司OFI持有66%股权,比利时资管公司DPAM则持股34%。在可持续领域,OFI和DPAM的投资经验合计已长达45年,二者总计管理资产规模1370亿美元。OFI成立于1971年,截至去年底管理资产规模790亿美元,可持续投资经验超过25年,也是法国领先的SRI资产管理机构之一。DPAM 则是比利时独立资产管理公司,专注于可持续投资。
鞋盒损坏可以要求赔偿。运输发生货物受损担责情况如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1、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